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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走心”普法宣传 看检察官以案释法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法制网 作者:丁国锋 周慧婷 点击率:181

     7月31日,一场“自然的叹息”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巡展在苏州市图书馆拉开序幕,这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开展以案释法的一项举措。而这场巡展背后,是检察官们对办理买卖野生动物案件的深刻反思后产生的切实行动。

    今年,姑苏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20人,涉及物种十几个。目前,已对以买卖野生动物为职业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了公诉。

    而对其余14名单纯出于收购自养为目的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在审慎考虑后,仍在审查起诉中。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非法购买的,仍适用《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该案中出现的此类嫌疑人并不是个例。检察官们发现,在以往办理的案件中,出于收养目的的嫌疑人占到了六成以上,其中不乏时下流行的蜥蜴、蟒蛇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然而,这些人事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同时,野生动物大多也并不适应家庭饲养,最终的结果可能还是死亡。一时间,“爱宠”变成了“害宠”,也害了自己和家人。

    盲目跟风爱宠的背后是普通市民对野生动物保护存在了法律盲点和误区。“野生动物辨别是个‘技术活’,不可能让老百姓一下子变得‘火眼金睛’。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收养宠物前能主动去辨别,从而预防犯罪。”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建国说。

    为此,检察官们走访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林业局掌握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梳理出鸟类、两栖类等涉案最多的野生动物品种,结合该院办理的相关典型案例,制作了十五块展板,从情、理、法的角度呼吁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而之所以选择市图书馆作为此次野生动物巡展的第一站,检察官也有他们的考虑。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家长对小孩提出的养小动物要求也会尽量满足,有求必应。在姑苏区检察院办理的收购野生动物案件中,就有不少是家长为了孩子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图书馆正是这个暑假孩子们最集中的去处。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而孩子们就是我们的未来。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法制宣传,将野生动物保护从小就融入每个人的意识里。”顾建国表示,开学后,姑苏区检察院还将继续在各个学校开展此次巡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