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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九部门公开征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线索
发布日期:2018-05-06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率:176

        今年4月至7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云南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等九部门联合启动云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绿盾2018专项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同时,将全面排查全省2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所有州县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成效。

 

实施“拉条挂账、整改销号”

 

        启动绿盾2018专项行动后,云南省将形成国家督查、省级检查和督导、州市和县市区自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目前,昆明市等各州(市)已制定或正在制定工作方案,6月底前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完成自查整改。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查缺补漏、核实问题,重点自查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整改进展、整改效果、挂账销号和追责问责等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需长期整改的要分步推进到位;对问题突出、整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违法违规活动及时停止、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完成生态整治修复等基本原则进行初审,定期提出销号建议报送省级主管部门检查审核确认;对未达到销号要求的,继续纳入问题台账进行整改。

        九部门将依据国家和省级下发的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新增和扩大疑似问题清单,以及历年来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边查边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组织开展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问题大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逐一核实,建立台账,科学甄别划分问题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整治。重点排查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采石采砂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不力将被约谈或重点督办

 

        10月至11月,云南省将配合国家七部门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或仍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督促整改。

        云南省将自查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照地方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责任,针对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报、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自查各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按照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勘界立标、设立警示警告标志等,是否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未编制总体规划期间“停止其区域范围内除民生工程外的建设审批事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否按照2017年《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整改要求分别于2017年底、2018年6月底完成设置,以及州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进展等情况;各级政府是否已建立自然保护区建设投入机制等。 

        目前,省级各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将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排查检查,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介,主动、定期公开专项行动有关信息,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省环境保护厅在官方网站设立“绿盾2018专项行动”专栏,主动公开重大问题及整改信息,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求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积极向“绿盾2018专项行动”专栏推送工作进展、阶段成效、典型案例等。省环境保护厅将适时报送“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信息。

 

举报电话:0871—12369;

举报网站: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12369网络举报平台”;

网址: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