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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野生鸟类近百只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王瑞欣 点击率:63

6月24日,我市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开展野生动物市场清查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市四处花鸟鱼虫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共查获非法出售野生鸟类近百只。

据悉,此次检查行动对我市人民公园花鸟鱼虫市场、小桥花鸟鱼虫市场、湟中桥花鸟鱼虫市场、刘家寨市场进行依法检查,行动效果显著,清理了一批非法出售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共计查获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雀82只、八哥8只、画眉1只。我市森林公安局的执法人员表示,朱雀、八哥、画眉等野生鸟类都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即受国家保护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黄鼠狼、斑鸠、野鸭、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同时也是我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得非法收购或买卖。在此次检查中查获的野生动物大多为经营者收购而来,我市森林公安局的执法人员还需对收购来源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对经营者进行进一步依法处理。同时,记者了解到,此次查获的野生鸟类将由执法人员统一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