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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自然保护区将建野生动物救护站
发布日期:2006-10-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 点击率:23
《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首次提出了保护区要严格保护的同时,可以合理开发,保护区的管理机构隶属于鸡西市政府。

  兴凯湖保护区应当建立健全对保护区内病饿、受伤、被困、搁浅、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救护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及时报告管理局的义务。保护区内禁止开垦、捕猎、砍伐、捕捞、挖沙、取土、放牧、烧荒和从事旅游经营等损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违反者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