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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野象把村寨当成了“食堂”
发布日期:2006-10-0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2版 作者:杨跃萍 点击率:22

据新华社昆明10月3日专电(记者杨跃萍)云南西双版纳是我国最大的野生亚洲象种群栖息地,当地群众在“人象之争”中对频频肇事甚至伤人的野象的宽容,是这个野象乐园得以壮大的重要原因。

脾气古怪的独牙公象屡次伤人

1998年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实施禁猎,亚洲象种群数量得到恢复:由上世纪八十年代的70多头扩大到目前的约250头至300头。

景洪市大渡岗乡傣族村寨勐满村村民岩香论小时候从没见过大象,但现在野象却成了他的“近邻”,还给他一家带来了失去亲人的痛苦。2005年秋,岩香论的母亲玉香在花生地里劳动时受到一头独牙公象的袭击不幸离开了人世。当时玉香的女婿岩温糯在不远处收割稻谷,他哽咽着对记者说:“当时我听到花生地那边有野象打雷似地叫,就赶快跑过去,看到妈妈的脸、胸口、腰都被象脚踩出坑来,太惨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甘燕君说,自2003年以来,这头独牙公象共攻击了包括玉香在内的5位村民。

记者获悉,这头独牙公象不久前死于丛林中的一场群象“恶战”。

野象把村寨当成了“食堂”

居住于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附近村寨的老百姓对人象之争深有体会。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分收获现在都要付出更多的艰辛。

大渡岗乡有61户人家的勐满村这两年三分之一的庄稼地遭野象踩踏而受损。村民小组长岩扁说去年他家三分之一的田地被野象踩踏而颗粒无收,损失7000多元。他说:“如果野象不来捣蛋,我们的日子会好过许多。”记者了解到,在勐满村岩扁家的粮食损失不算最重,部分农户三分之二的庄稼地都被野象踩毁。

东风村民小组村民王琼仙说,每年只要秧苗一撒下田,家里人就得费神看好稻田,否则一不留神,秧苗也会被象吃光。到了收获季节,他家就在稻田周围安装三盏60瓦的电灯,天黑就开灯,让野象不敢靠近稻田,一个月下来电费得花200多元。她说:“野象把寨子当作食堂了,如果稻谷被野象踩食我们损失就大了。”

当地为野象专门设立了“食堂”

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介绍,2005年全州累计有578个村寨的12037户的粮食、甘蔗、林木因遭到以野象为主的野生动物踩食而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174万元,有20人遭袭击,其中3人死亡。

尽管如此,在人象之争中,当地群众更多时候是以宽容之心善待野象。

长期以来,由于经费紧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非常低。东风村民小组村民刘志强说,他家6亩稻谷,2004年遭野象踩踏基本没收成,最起码损失3600斤稻谷,补偿款仅不到100元。“能怨谁呢?象又不懂人的规矩。”

为减少野象肇事给当地群众带来的损失,当地林业部门为野象专门设立了“食堂”,在野象经常出没的一些山谷地带栽上甘蔗、香蕉,方便野象觅食。在个别野象肇事特别严重以至造成绝收的村寨,林业部门出资对村民实行了粮食直补。

2006年,云南省拨给西双版纳州400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标准得以大幅提高: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5万元;受伤人员医药费可全额报销,并适当给予误工补贴。同时被野生动物损毁的粮食、橡胶苗、甘蔗、牲畜的补偿标准均增长数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李志勇说:“‘人象之争’并非无法化解,在政府支持和群众理解下,西双版纳将永远是野象的乐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