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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正式实施封闭管理
发布日期:2006-06-19 来源:湖南省林业厅 作者:. 点击率:24
东洞庭湖湿地这一数百万越冬鸟的“天堂”将受到严格保护。近日,岳阳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出通告,对东洞庭湖核心保护区大小西湖及壕沟实施封闭管理。据悉,封闭管理区的范围管理区的范围包括,东至建新农场丁字堤,西至小西湖杨树林,北至采桑湖防洪大堤,南至大、小西湖围垸矮堤,包括大、小西湖及壕沟在内的所有水域、滩洲。未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入封闭管理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封闭管理区,因特殊情况需要,须经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同意,发给车辆通行证后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内禁止狩猎、捕鱼、挖沙、采蒿、植树、割柳、打草、采伐等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封闭管理区内排放、倾倒污染物品。未经批准,禁止船只进入封闭管理区内或在管理区内停泊。